亚虎(GTC)使用南卡罗来纳州技术和综合教育委员会(SCSBTCE)在本政策插入日期提供的政策和程序. GTC政策旨在补充这些SCSBTCE政策和程序. 主管必须在应用任何GTC政策之前对SCSBTCE政策和程序进行彻底审查. SCSBTCE的政策和程序可在http://www上查阅.sctechsystem.com/faculty-and-staff/policies-and-procedures/index.html.
在制定本政策时所涉及的事项包括:
- 8-7-101 -州政府以外的第二就业
- 8-7-101.1 -州政府以外的第二职业
概述
为不属于国家机构的所有全职和长期兼职雇员确定GTC的二级就业政策. 本政策以上述SCSBTCE政策和程序以及GTC行政政策8-03为基础.
角色、范围和职责
GTC员工有责任通知他/她的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他/她接受任何第二份工作的意图.
教员和非分类雇员在GTC以外的二次就业:
- 全职教师和非机密雇员的雇用理解是,他们的主要雇佣责任是对GTC. 这包括历年期间GTC以外的任何和所有第二职业(包括自营职业).
- 如行政政策8-03所述, 全职教员和非机密雇员每周工作40小时. 对于教职员工, 这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分配的职责. 教师应该在他们公布的时间表上反映他们每周40小时的全部工作时间,包括任何未分配的时间. 这适用于秋季和春季学期. 夏季学期取决于学院的教学负荷状况和/或教职员工的其他任务.
- 除非他/她在预先批准的非工作日,否则不会在教职员工或非机密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二次雇佣, 年假, 假期离开, 或者无薪休假.
- 接受任何形式的额外就业(包括自营职业)将需要教师或非机密员工的主管事先批准, 院长或主管, 助理副总裁和副总裁. 最终审批须经学院院长或其指定人员批准. 未经适当的事先批准接受第二职业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 直至并包括终止GTC的雇佣关系.
- 第二职业不得干扰GTC的工作分配. 教员的教学时间表或非机密雇员的工作时间表, 委员会的任务, 特殊项目和机构需要将优先于二级就业申请,并应反映在他们公布的工作时间表上,该时间表必须与亚虎以外的二级就业申请一起提交(见附件A)。.
- 二次就业申请可以在学期内的任何时间提交. 然而, 该请求必须提交至少两(2)周之前的二次就业计划开始. 第二份工作不被视为长期工作,并且必须在学期前至少两(2)周提出在后续学期继续工作的请求(见程序部分)。. 同样的, 任何可能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的兼职申请, 包括可能被合理地解释为利益冲突或构成州雇员未经授权的行为的额外就业, 是否需要与教员或非机密雇员仔细评估和讨论. 先前的二次就业批准并不能保证后续的申请将获得批准. 学院的需要和活动,以支持教学, 学习和学生的成功优先于教师或非机密雇员的二次就业.
- 以便考虑第二职业的申请, 教职员工或非机密员工必须有良好的信誉,并有可接受的绩效评估和学生评估.
- 全职教师或未分类的员工,如果有任何形式的纪律或低于标准的绩效行为记录在人力资源部门,将不被批准从事第二职业.
- 一旦教员或非机密雇员被批准从事第二职业, 他/她必须每学期更新“第二职业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提交给他/她的主管. 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撤销对二级雇佣的授权和/或纪律处分,直至并包括解雇.
分类雇员在政府培训中心以外的二次就业:
- 雇用全职和长期兼职分类雇员时,他们的主要雇佣责任是对GTC负责. 另外, 根据GTC职位描述,全职分类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 这适用于整个12个月的日历年,但批准的假期/假日或非工作期间除外.
- 接受任何形式的额外就业(包括自营职业)将需要员工的直接主管和其监管链的其他成员(包括相应的副总裁)的预先批准. 最终审批须经学院院长或其指定人员批准.
- 二次就业不会干扰GTC的工作分配. 机密雇员的工作时间表, 委员会的任务, 特殊项目和机构需要将优先于次要就业要求. 分类员工分配的工作时间表必须与亚虎以外的第二就业申请一起提交(见附件A)。.
- 除非雇员已获预先批准的年假,否则不得在雇员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二次雇佣, 假期离开, 或者无薪休假.
- 二次就业申请将以学术学期为基础予以批准. 第二份工作不被视为长期工作,每学期必须至少提前两(2)周提出延期申请(见申请程序部分)。. 同样的, 任何可能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的兼职申请, 包括可能被合理地解释为利益冲突或构成州雇员未经授权的行为的额外就业, 是否需要与机密员工进行仔细的评估和讨论. 第二份工作的批准并不能保证后续的申请将被批准,因为学院的需要和员工工作区域的活动优先考虑.
- 以便考虑第二职业的申请, 员工必须有良好的信誉,并有可接受的绩效评估.
- 全职或长期兼职分类雇员, 谁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或低于标准的绩效行为记录在人力资源, 会否获批从事第二职业.
- 一旦机密雇员被批准从事第二职业, 他/她必须每学期更新“第二职业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提交给他/她的主管. 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撤销对二级雇佣的授权和/或纪律处分,直至并包括解雇.
应用程序:
- 教员(非分类)和教职员(非分类或分类)如欲在学院外工作,必须填写并向其直接主管提交GTC“第二就业申请”.
- 完成的申请不迟于第二雇佣期开始前的两(2)周. 类似的, 后续学期的续约申请也应在学期开始前至少两(2)周提交.
- 所有申请人必须包括其批准的工作时间表(教学时数)的副本, 办公时间, 分配的工作时间表, 等.)的第二受雇期.
- 完成的申请必须首先提交给员工的直接主管.
- 所有批准的申请必须转发给人力资源部,并在员工的人事档案中存档.
- 终止第二份工作(i.e. 雇主名称、工作时间表等.)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员工的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